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公告
信息来源:ioozoo.com 时间: 2012-11-01 浏览次数:647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ST美利 公告编号:2012-069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专项披露的通知》(宁证监发[2012]228号)的文件要求,公司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
2006年8月3日,公司发布《收购报告书》,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现更名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收购报告书中承诺: “中冶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避免本次收购后与美利纸业之间发生同业竞争,中冶集团承诺:本公司及所属企业不从事与美利纸业有同业竞争的业务。”
二、同业竞争情况
1、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是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事文化纸的生产与销售,与公司主营业务相近、产品类型相似、消费群体有交集、销售市场也有交集,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2、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是2008年由公司与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构成同业竞争主要基于已批项目主营业务相同。
3、中冶纸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中冶纸业成都销售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浆、纸的销售,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4、中冶美利特种纸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纸张加工及销售,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三、同业竞争解决情况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曾于2009年11月及2011年4月二次筹划与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最终因为资产重组方案涉及面较广,重大资产重组条件尚不成熟而中止。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寻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支持,商讨妥善的解决办法,切实保护广大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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