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涛和郑梅谈了半年的恋爱了,这半年中,两个人关系非常的好,从来没有吵过架,石涛心想,郑梅就是自己要娶的女孩子。
后来石涛在替女朋友郑梅收拾房间时,无意间发现了一张纸,那张纸上面写的是租房协议。看完协议的内容之后,石涛懵了。
原来两年前郑梅租下了一整套房子,是一个2室1厅的房子,每个月房租一千块钱。当时是郑梅和她的好朋友李莹一块租的那套房子,她们两个人住在一间卧室,后来两个人觉得另一间卧室空着,太浪费了,于是她们便把另一间卧室租了出去。
本来这也没什么,可是石涛发现租房协议上另一个人的名字是李辉时,他心里立刻不淡定了,从这个名字上可以判定这个人是个男的,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女朋友竟然和其他的男生合租过房子,他心里没办法接受。
女朋友郑梅回来之后,石涛非常生气的把租房协议扔到了郑梅的面前。郑梅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是,我是和其他的男生一块合租过房子,可是我和那个李辉真的就是非常普通的关系。还有,那个李辉当时是在那套房子里办公,他白天在那儿,晚上并不在那里住”,郑梅一副很坦然的样子。
石涛后来向郑梅的好朋友李莹了解情况,李莹也证实了郑梅的说法,“是,那个李辉确实只是白天在那办公,晚上从来不在那住”。
石涛还是没有办法接受自己的女朋友和其他的男孩子合租过房子,他想分手了,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