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舟山2月27日电(通讯员陈洪娜)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在对某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天后,收到该镇政府的复函,称辖区一企业已将违法占用的1526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如数退还。据悉,涉案企业已违法占地长达5年。
民企非法占地1.5万余平米建厂房
自2014年起,舟山某机械企业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定海区鸭东线与天籁路交叉口附近的土地上填渣并建造厂房,占地面积达15261平方米。
经鉴定,被非法占用的地块中,5000余平方米原为水田,其余为建设用地,目前该地块正统一调整规划为远洋基地建设用地。而该机械企业作为当地政府扶持民营企业,建厂时无偿使用了上述土地,但未走合法审批程序。
国土部门发现该违法行为后,依法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企业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非法建造的厂房及附属设施予以没收,并处罚款22.8万元。但该企业缴纳完罚款后,并未履行退还土地等处罚决定,而是继续在厂房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由于企业迟迟不履行处罚决定,国土部门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17年12月,定海区法院作出行政裁定,指定企业所在地的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对非法占地处罚事项的强制执行。
行政裁定成空文 检察院展开公益诉讼调查
“国有土地被企业非法占用5年之久,却一直没有收回。”令当地村民想不通的是,一起简单的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案,历时5年仍未彻底解决。
2018年12月,定海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微信平台接到了关于该案的群众举报,遂展开调查。办案检察官多方调取相关材料,多次到涉事企业实地走访,并用无人机开展空中调查取证,发现自法院作出裁定至今,该企业原地未动。
办案检察官认为,该企业擅自建厂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属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行为,而企业所在地的镇政府自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后,便具有履行土地资源保护和国有财产保护的相关职责,但其并未具体组织实施腾空涉事企业非法建造的厂房及附属设施等,致使该处土地资源和国有财产持续处于被侵害状态,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案件20天内办结
2月2日,定海区检察院依法向该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镇政府对照建议,认真梳理了这起企业违法占地案件。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该企业退还非法占用的15261平方米国有土地,并将违法建造的厂房等附属设施收归国有。
据了解,该镇下步将在辖区范围内组织一场国有土地使用状况专项治理活动,对类似土地全部进行依法处理,及时堵住漏洞,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定海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跟进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性收益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