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元旦假期的最后一天,阳光明媚,在寒冷的冬日里晒得人暖洋洋的,很是舒服。
司机裴某接到公司的任务,驾驶着粤C7××K3号厢式货车外出送货。裴某规划好路线,在白蕉的配送点卸完货,又沿着白蕉大道往市区方向行驶,准备到白藤头去送货。
下午1点18分,裴某来到尖峰桥东花坛,正准备绕花坛离开,突然就听到警哨声。身穿荧光黄制服的交警打着手势,示意他驶入安全岛停车。
裴某暗叫不好,似乎已经知道交警为什么拦停他。停好车辆后,裴某面带苦笑走下驾驶室,向迎面走来的斗门交警大队吴警官递上证件。
吴警官绕车一圈,只见整个车厢上都被贴上了广告,展示了一幅广袤的稻田抽穗景象,绿油油的配色在一众车辆中很是显眼。
吴警官开门见山,指出广告效果虽然很打眼,但却违法了。原来,珠海是禁止货车车身上贴广告的。因为这基本等同改变了车身颜色,对于车辆管理、辨识都会不便。花花绿绿的,也不利于观察车辆车厢情况,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随后,吴警官拿出警务通核实司机身份时,却惊讶地发现,在去年9月5日,裴某也因为粘贴车身广告被斗门交警拦停处罚过。
裴某无奈地解释起来。据调查,裴某就职的公司是从事粮油贸易生意的,为了宣传自家产品,公司便将全部送货的货车都粘贴上了“绿油油”广告。
去年9月,裴某送货经过湖心路时被交警拦停处罚了一次,当时执勤民警就责令裴某将车身广告清除掉。但裴某将情况汇报给公司后,公司仍然无动于衷。作为员工,裴某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平时尽量挑人少时段、车少路段“躲猫猫式”开车。没想到,又让交警抓住了。
吴警官严肃教育了裴某,责令公司将车辆恢复原貌,随后依法对裴某粘贴车身广告影响驾驶安全的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这辆货车车厢“整容”整得“绿油油”,谁都辨别不出它原来的样子。还有的小车,那广告贴得呀,就跟墨水涂上眼镜一样——“什么都看不到,旨在有型”。
1月7日上午12点,一辆粤A9××1U号五菱小车缓缓地从湖心路方向驶来。斗门交警大队黄警官正在尖峰桥东岗点执勤,瞄了一眼,好家伙,车身、车窗上贴满了某货运APP的广告。空间利用大师啊,车窗红通通,一点空隙都不留!
黄警官立即拦停该车,教育司机,广告挡住车窗会无法看清车后的状况,行车十分危险。并且珠海明令禁止小车外表粘贴广告,这是违法行为。
黄警官依法对司机粘贴车身广告影响驾驶安全的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尽快清除车身广告。货车、小车都不让贴,还有哪些车不能贴广告?法律小课堂开始了!
《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非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出租小汽车车身外表,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可能又有人发问了,小车贴点东西不挺常见的吗?除了追求个性的原因,也有不少新手司机贴个“实习生!好慌鸭”的贴纸在车屁股;还有这样的情况,小磕碰不想修,小贴纸遮一遮。
其实,法律说了禁止“广告”,但没有广告性质的贴纸是可以的。只要这些小贴纸不妨碍安全驾驶,而且不超过车身面积的1/3,就不用去登记了。
而超过1/3的大面积“化妆”,这其实等同改变车身颜色,就要去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了。
但是千万要记住,前后挡风玻璃四周都不要粘贴,影响安全视线肯定是不行的。司机们“手下留情”,最好让爱车们保持一张完美无瑕的“脸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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