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造 板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办 理 明 白 纸
各 有 关 企 业 :
根 据 《 国 务 院 关 于 调 整 完 善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目 录 的 决 定 》 ( 国 发 〔 2 0 2 4〕 1 1 号 ) 、 市 场 监 管 总 局 《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 国 务 院 关 于 调 整 完 善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目 录 的 决 定 〉 有 关 事 项 的 公 告 》 ( 2 0 2 4 年 第 2 5 号 ) , 自 2 0 2 4 年 6 月 2 5 日 起 , 对胶 合 板 、 细 木 工 板等 6 种 产 品 实 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为 方 便 人 造 板 生 产 企 业 顺 利 完 成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申 请 工 作 , 现 将 人 造 板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办 理 要 求 告 知 如 下 。
一 、 办 理 条 件
企 业 应 具 备 与 所 生 产 产 品 相 适 应 的 基 本 条 件 , 具 体 如 下 :
( 一 ) 有 营 业 执 照 , 经 营 范 围 覆 盖 申 请 取 证 的 产 品 。
( 二 ) 有 与 所 生 产 产 品 相 适 应 的 场 所 设 施 、 生 产 设 备 、 检 验 检 测 设 备 。
( 三 ) 有 与 所 生 产 产 品 相 适 应 的 关 键 岗 位 管 理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
( 四 ) 有 与 所 生 产 产 品 相 适 应 的 技 术 文 件 和 工 艺 文 件 。
( 五 ) 有 与 所 生 产 产 品 相 适 应 的 落 实 企 业 主 体 责 任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及 相 关 制 度 文 件 。
( 六 ) 有 与 所 生 产 产 品 相 适 应 的 质 量 安 全 追 溯 能 力 , 包 括 追 溯 产 品 生 产 信 息 和 销 售 流 向 信 息 的 能 力 。
( 七 ) 产 品 符 合 有 关 国 家 标 准 以 及 保 障 人 体 健 康 和 人 身 、 财 产 安 全 的 要 求 。
( 八 ) 产 品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
二 、 办 理 流 程
( 一 ) 申 请
企 业 登 录 山 东 省 政 务 服 务 网 ( h tt p :/ / zw f w.s d . g o v . c n /) , 通 过 “登 录 账 号 ” 进 入 “山 东 省 统 一 身 份 认 证 平 台 ”注 册 账 号 。 注 册 账 号 完 成 后 , 登 录 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网 站 ( h t t p :/ / amr.s h a n d o n g . g o v . c n / ) 在 “市 场 监 管 网 上 服 务 ”中 , 选 择 “工 业 产 品 ”功 能 模 块 , 以 “法 人 登 录 ”方 式 登 录 进 行 申 请 。
企 业 申 请 首 次 发 证 时 需 提 交 的 材 料 :
1 . 《 全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申 请 单 》 ( 申 请 内 容 按 照 相 应 产 品 实 施 细 则 中 示 例 填 写 )
2 .《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承 诺 书 》
3 .《 产 品 检 验 报 告 》 , 具 体 要 求 见 对 应 产 品 实 施 细 则 “第 四 章 产 品 检 验 检 测 报 告 ”
4 . 产 业 政 策 材 料 ( 见 相 关 产 品 实 施 细 则 第 六 条 规 定 ) 注 : 企 业 确 定 提 交 后 , 可 选 择 是 否 接 受 预 先 指 导 服 务 。 选 择 预 先 指 导 , 预 审 人 员 将 对 材 料 审 查 ,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
企 业 可 根 据 意 见 建 议 对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完 善 。
( 二 ) 受 理 受 理 机 关 收 到 企 业 申 请 材 料 后 , 下 列 情 况 分 别 作 出 处 理 : 1 .申 请 事 项 依 法 不 需 要 取 得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的 ,即 时 告 知 企 业 不 受 理 ; 2 .申 请 材 料 存 在 可 以 当 场 更 正 的 错 误 的 , 允 许 企 业 当 场 更 正 ; 3 . 申 请 材 料 不 齐 全 或 者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的 , 自 收 到 申 请 之 日 起 2 个 工 作 日 内 一 次 性 告 知 企 业 需 要 补 正 的 全 部 内 容 ; 4 . 申 请 材 料 齐 全 、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 或 者 按 照 要 求 提 交 全 部 补 正 材 料 的 , 即 时 作 出 受 理 决 定 , 并 出 具 《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受 理 决 定 书 》 。
( 三 ) 现 场 核 查 - 1 -- 2 - 我 市 人 造 板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现 场 核 查 由 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组 织 实 施 。 1 .自 受 理 企 业 申 请 之 日 起 , 在 1 0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现 场 核 查 。 2 . 技 术 审 查 机 构 会 将 核 查 计 划 提 前 3 天 通 知 企 业 , 企 业 需 准 备 好 《 企 业 核 查 时 需 准 备 的 书 面 材 料 清 单 》 。 3 .现 场 实 地 核 查 时 , 企 业 应 处 于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状 态 。 4 .实 地 核 查 内 容 按 照 《 生 产 许 可 证 企 业 实 地 核 查 办 法 》 进 行 。
( 四 ) 许 可 决 定 自 受 理 企 业 申 请 之 日 起 2 5 个 工 作 日 内 ,根 据 现 场 核 查 结 论 ,作 出 是 否 准 予 许 可 的 决 定 。 作 出 准 予 许 可 决 定 2 个 工 作 日 内 , 颁 发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证 书 。
三 、 办 理 进 度 及 结 果 查 询
企 业 可 登 陆 申 报 账 号 实 时 查 询 , 也 可 登 陆 山 东 省 政 务 服 务 网 ( h t t p :/ / zw f w.s d . g o v . c n / ) 或 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网 站 ( ht t p : / / amr.s h a n d o n g . g o v . c n /) 信 息 查 询 专 栏 查 询 办 理 情 况 。
四 、 法 律 责 任
1 . 国 家 市 场 监 管 总 局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 国 务 院 关 于 调 整 完 善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目 录 的 决 定 》 有 关 事 项 的 公 告 ( 2 0 2 4 年 第 2 5 号 ) 明 确 要 求 , 自 2 0 2 4 年 9 月 2 5 日 起 , 未 取 得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企 业 , 不 得 生 产 冷 轧 带 肋 钢 筋 、 瓶 装 液 化 石 油 气 调 压 器 、 钢 丝 绳 、胶 合 板 、 细 木 工 板、 安 全 帽 等 6 种 产 品 。 2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条 例 》 第 四 十 五 条 规 定 : 企 业 未 依 照 本 条 例 规 定 申 请 取 得 生 产 许 可 证 而 擅 自 生 产 列 入 目 录 产 品 的 , 由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停 止 生 产 , 没 收 违 法 生 产 的 产 品 , 处 违 法 生 产 产 品 货 值 金 额 等 值 以 上 3 倍 以 下 的 罚 款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 构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第 四 十 八 条 规 定 : 销 售 或 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使 用 未 取 得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列 入 目 录 产 品 的 ,责 令 改 正 ,处 5 万 元 以 上 2 0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 构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五 、 咨 询 电 话
临 沂 市 行 政 审 批 服 务 局 : 05 3 9 - 2 0 3 2 1 0 0
临 沂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 05 3 9 - 5 9 7 7 8 0 8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